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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该向丹麦农业学什么

 
来源:西南农业学报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22
 
目前,我国农田每公顷用肥量为434千克,而丹麦则为144千克,肥料利用率接近60%,使用农药要交50%的农药税,18个农民就有一个专职农科专家为其服务。丹麦人凭此生产出大批高产优质的农作物,获得了“欧洲食厨”的称号。我们应该向丹麦农业学习什么? 法律限量农药化肥 丹麦虽然只有4.31万平方公里,但耕地面积却占国土面积的62%,达到2.7万平方公里。丹麦有560万人口,农业人口约17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左右,却生产出可供养1500万人口的粮食。也就是说,一个丹麦人能生产出三个人的粮食份额。 要知道,丹麦农业的高产优质,是在严格限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的情况下取得的。从上世纪80年代起,丹麦政府就制定了相关法律,限制化肥和农药滥用。 丹麦是个临海岛国,境内没有大江大河,地表径流很少,国民的饮用水全部来自地下水。因此,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那些没有被植物吸收的部分,渗入地下污染水源以及流入海洋造成富养化,对环境造成极大损害。 此外,过量的肥料积聚在土壤中,对植物生长也极为不利。以氮肥为例,氮肥在施入土壤以后,只有一部分通过农作物的根茎被吸收,其他的则在土壤中积聚。如果积聚得太多,就会对农作物的生长起到很大的负面作用。像禾本科作物,会出现生长过旺,叶片下垂,茎秆软弱和抗病虫害差等问题;同时,生长过旺还会导致植株之间相互遮蔽,影响光合作用的正常进行,令作物贪青晚熟,空秕粒增加,质差产量低。此外,对叶菜类作物来说,氮肥积聚过多则会令叶菜组织柔软多汁且不耐贮藏。 最终,丹麦政府痛下决心,以立法的方式去规范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针对不同的土壤和不同的作物,制定了极为细致的农药化肥使用标准。例如,氮肥的施用量为强制性标准,农户施用时绝不允许超过标准。磷肥和钾肥为推荐性标准,种植户可以根据土壤条件弹性施用。 具体看丹麦的规定:冬小麦,如果是在砂质黏土上种植的,而前轮种植的又是冬小麦,每公顷允许施放的氮肥上限为195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为26千克和65千克;如果前轮种植的是豌豆,则每公顷氮肥的施放量上限为165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同样为26千克和65千克;如果前轮种植的是玉米,则每公顷氮肥施放量上限为175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为53千克和160千克。如果种植的是牧草,在其一年的生长期中,每公顷氮肥施放量上限为160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为25千克和120千克。 当然,如果预期作物的产量可以提高,施肥量也可适当增加。比如,冬小麦的产量一般为每公顷7.5吨,如果能在此基础上增产一吨,氮肥允许多用12~13千克。而春季谷物,如果每公顷能增产一吨,氮肥则允许多用10千克。 为了降低土壤中氮肥的积聚和渗透,丹麦还规定,在冬季,农地不能完全荒弃,农场主至少要种植65%的农地,吸收积聚在田地里的余肥。 丹麦政府还鼓励农户优先采用有机农家肥,但在施用时间、种类和数量等方面同样作了很具体的规定,因为有机肥使用不当,同样会对水源等环境有污染。例如,禁止采取直接喷洒的施肥方法(化肥同样),只能采用注射和软管浇施两种,注射法是采用专用注射器,将固态动物粪便按一定比例稀释后往植物的根部注射,能减少肥料的流失和增加肥料的利用率,但操作成本相对较高,因此,目前75%的肥料是采用软管浇施法施放的,即用软管将肥料引至田间浇施。 浇施有机肥的时间,只准在春秋两季进行,不准在夏季和冬季进行,这是因为,夏天太热,有机肥容易挥发,造成损失;冬季天气寒冷,则不利于有机肥的分解。 丹麦的每户农民都要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有自己的注册号和相关材料,对自己施用有机肥和化肥的时间和数量,要通过网络向丹麦农业部门报告,并接受技术顾问的监督,如发现滥用,所受的处罚极为严厉。 用农药要交54%的农药税 1996年,丹麦政府果断引入了农药税。对农药的征税率为54%,除草剂与杀菌剂的征税率为33%,立竿见影的效果显现了。 丹麦政府还在2012年11月通过了一项新的行动计划,打算在未来三年内把农药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再降低40%。这一计划包括对农药的使用采取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检查,具体措施有52项之多。 由于实施严格的化肥和农药限制举措,很多人担心这会影响丹麦农业的生产效率。然而,事实却超出很多人预料。丹麦严格的化肥和农药使用标准于上世纪90年代实施后,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相比,农作物的单位产量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呈上升的趋势。丹麦的经验与国内外的许多实验都已证实,只要科学种植,合理施肥施药,限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依旧可以让作物实现增产。 良好制度和农民高素质 丹麦农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出色的成绩,离不开它的良好制度和优异的组织基础。首先,得益于它的农业合作化。丹麦农业合作化运动始于19世纪末,经过百多年的发展,这种合作化已经非常成熟和完善。现在,几乎所有的丹麦农民都是某个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或者是股东。合作社把分散的家庭农场的经营活动融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 作为社员的农户,可以从自己所加入的不同专业合作社以优惠的条件获得良种、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生产成本能得到大幅降低。 农产品收成以后,合作社社员需要向合作社履行交送全部产品的责任,而合作社则履行接收社员全部产品并将之集中加工并以一定的商品品牌分级销售的责任。这样的合作形式让农民在生产时十分注重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同时也不用担心所生产农产品的销路。 丹麦化肥和农药的控制使用能够被严格执行,这与农业从业者的素质也有很大的关系。在丹麦,要成为一位农民并不容易,需获得相关的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通常要有42个月学习和农场实习的经历,才能获得“技术农民”资格,再继续学习和实习24个月,才能获得“绿色教育证书”。此外,全国共有25所农业院校,每年招收新生1200人,但最终能获得“绿色证书”者往往只有900人。 另外,按照丹麦法律,大于30公顷的农场只能由持有“绿色证书”的农民购买。农场主不得向子女赠送或馈赠农场,子女必须从其父母那里按市场价格购买农场。这些举措也保证了农场主的高素质,为保证农产品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然,数量众多的农业专业咨询人员也为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立下了汗马功劳。目前丹麦农业咨询服务中心在全国下设95个地方咨询服务中心,平均18位农民就有一名专职农业专家为其提供各种服务。政府为咨询人员提供70%的工资以及再教育经费、部分差旅费。正是这支专门从事农业咨询服务的队伍,使得一项新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周期往往不到一年。 高成本必然带来高价格,丹麦的农产品价格并不便宜,丹麦农理会近日公布的一项报告显示,丹麦的农产品价格要比欧盟28个成员国平均价格高39%,但是这种高价格并没有阻止安全质优的丹麦农产品的畅销。 目前,我国农田每公顷用肥量为434千克,而丹麦则为144千克,肥料利用率接近60%,使用农药要交50%的农药税,18个农民就有一个专职农科专家为其服务。丹麦人凭此生产出大批高产优质的农作物,获得了“欧洲食厨”的称号。我们应该向丹麦农业学习什么?法律限量农药化肥丹麦虽然只有4.31万平方公里,但耕地面积却占国土面积的62%,达到2.7万平方公里。丹麦有560万人口,农业人口约17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左右,却生产出可供养1500万人口的粮食。也就是说,一个丹麦人能生产出三个人的粮食份额。要知道,丹麦农业的高产优质,是在严格限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的情况下取得的。从上世纪80年代起,丹麦政府就制定了相关法律,限制化肥和农药滥用。丹麦是个临海岛国,境内没有大江大河,地表径流很少,国民的饮用水全部来自地下水。因此,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那些没有被植物吸收的部分,渗入地下污染水源以及流入海洋造成富养化,对环境造成极大损害。此外,过量的肥料积聚在土壤中,对植物生长也极为不利。以氮肥为例,氮肥在施入土壤以后,只有一部分通过农作物的根茎被吸收,其他的则在土壤中积聚。如果积聚得太多,就会对农作物的生长起到很大的负面作用。像禾本科作物,会出现生长过旺,叶片下垂,茎秆软弱和抗病虫害差等问题;同时,生长过旺还会导致植株之间相互遮蔽,影响光合作用的正常进行,令作物贪青晚熟,空秕粒增加,质差产量低。此外,对叶菜类作物来说,氮肥积聚过多则会令叶菜组织柔软多汁且不耐贮藏。最终,丹麦政府痛下决心,以立法的方式去规范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针对不同的土壤和不同的作物,制定了极为细致的农药化肥使用标准。例如,氮肥的施用量为强制性标准,农户施用时绝不允许超过标准。磷肥和钾肥为推荐性标准,种植户可以根据土壤条件弹性施用。具体看丹麦的规定:冬小麦,如果是在砂质黏土上种植的,而前轮种植的又是冬小麦,每公顷允许施放的氮肥上限为195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为26千克和65千克;如果前轮种植的是豌豆,则每公顷氮肥的施放量上限为165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同样为26千克和65千克;如果前轮种植的是玉米,则每公顷氮肥施放量上限为175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为53千克和160千克。如果种植的是牧草,在其一年的生长期中,每公顷氮肥施放量上限为160千克,磷肥和钾肥推荐量为25千克和120千克。当然,如果预期作物的产量可以提高,施肥量也可适当增加。比如,冬小麦的产量一般为每公顷7.5吨,如果能在此基础上增产一吨,氮肥允许多用12~13千克。而春季谷物,如果每公顷能增产一吨,氮肥则允许多用10千克。为了降低土壤中氮肥的积聚和渗透,丹麦还规定,在冬季,农地不能完全荒弃,农场主至少要种植65%的农地,吸收积聚在田地里的余肥。丹麦政府还鼓励农户优先采用有机农家肥,但在施用时间、种类和数量等方面同样作了很具体的规定,因为有机肥使用不当,同样会对水源等环境有污染。例如,禁止采取直接喷洒的施肥方法(化肥同样),只能采用注射和软管浇施两种,注射法是采用专用注射器,将固态动物粪便按一定比例稀释后往植物的根部注射,能减少肥料的流失和增加肥料的利用率,但操作成本相对较高,因此,目前75%的肥料是采用软管浇施法施放的,即用软管将肥料引至田间浇施。浇施有机肥的时间,只准在春秋两季进行,不准在夏季和冬季进行,这是因为,夏天太热,有机肥容易挥发,造成损失;冬季天气寒冷,则不利于有机肥的分解。丹麦的每户农民都要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有自己的注册号和相关材料,对自己施用有机肥和化肥的时间和数量,要通过网络向丹麦农业部门报告,并接受技术顾问的监督,如发现滥用,所受的处罚极为严厉。用农药要交54%的农药税1996年,丹麦政府果断引入了农药税。对农药的征税率为54%,除草剂与杀菌剂的征税率为33%,立竿见影的效果显现了。丹麦政府还在2012年11月通过了一项新的行动计划,打算在未来三年内把农药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再降低40%。这一计划包括对农药的使用采取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检查,具体措施有52项之多。由于实施严格的化肥和农药限制举措,很多人担心这会影响丹麦农业的生产效率。然而,事实却超出很多人预料。丹麦严格的化肥和农药使用标准于上世纪90年代实施后,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相比,农作物的单位产量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呈上升的趋势。丹麦的经验与国内外的许多实验都已证实,只要科学种植,合理施肥施药,限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依旧可以让作物实现增产。良好制度和农民高素质丹麦农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出色的成绩,离不开它的良好制度和优异的组织基础。首先,得益于它的农业合作化。丹麦农业合作化运动始于19世纪末,经过百多年的发展,这种合作化已经非常成熟和完善。现在,几乎所有的丹麦农民都是某个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或者是股东。合作社把分散的家庭农场的经营活动融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作为社员的农户,可以从自己所加入的不同专业合作社以优惠的条件获得良种、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生产成本能得到大幅降低。农产品收成以后,合作社社员需要向合作社履行交送全部产品的责任,而合作社则履行接收社员全部产品并将之集中加工并以一定的商品品牌分级销售的责任。这样的合作形式让农民在生产时十分注重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同时也不用担心所生产农产品的销路。丹麦化肥和农药的控制使用能够被严格执行,这与农业从业者的素质也有很大的关系。在丹麦,要成为一位农民并不容易,需获得相关的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通常要有42个月学习和农场实习的经历,才能获得“技术农民”资格,再继续学习和实习24个月,才能获得“绿色教育证书”。此外,全国共有25所农业院校,每年招收新生1200人,但最终能获得“绿色证书”者往往只有900人。另外,按照丹麦法律,大于30公顷的农场只能由持有“绿色证书”的农民购买。农场主不得向子女赠送或馈赠农场,子女必须从其父母那里按市场价格购买农场。这些举措也保证了农场主的高素质,为保证农产品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然,数量众多的农业专业咨询人员也为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立下了汗马功劳。目前丹麦农业咨询服务中心在全国下设95个地方咨询服务中心,平均18位农民就有一名专职农业专家为其提供各种服务。政府为咨询人员提供70%的工资以及再教育经费、部分差旅费。正是这支专门从事农业咨询服务的队伍,使得一项新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周期往往不到一年。高成本必然带来高价格,丹麦的农产品价格并不便宜,丹麦农理会近日公布的一项报告显示,丹麦的农产品价格要比欧盟28个成员国平均价格高39%,但是这种高价格并没有阻止安全质优的丹麦农产品的畅销。据《销售与市场》

文章来源:西南农业学报 网址: http://xnnyxb.400nongye.com/lunwen/itemid-82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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